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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穿法官服为妻上访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1:26  红网-潇湘晨报

  免职文件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冯缤就不再是法官了。

  这份标为“孝中法任(2010)3号”的文件显示,免除决定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经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7次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的。这个落款于7月8日的免职决定书,来得有点迟,冯缤直到7月26日才被领导叫到办公室,被当面宣布了这一决定。

  冯缤是一个特殊的访民: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身为孝感市中级法院助理审判员的冯缤,身着法官制服,胸前别着法院的徽章,笔直挺立,胸前挂着一块木板,写着一个巨大的“冤”字。本报记者周喜丰、谭君长沙、孝感报道

  妻子被解聘,冯缤讨说法

  两年以前,冯缤的生活还在有规律地稳步前进。2007年,在法院工作多年的冯缤通过了司法考试,2008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正式成为一名可以坐在法庭上断案的法官。妻子胡敏是孝感中院的一名后勤人员,工作已满10年,按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工作满10年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改变来自于法院对妻子的解聘。2008年6月4日,孝感中院没有按新劳动合同法和胡敏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一份“派遣员工登记表”。冯缤没让妻子签,“签了说明你是外来派遣的员工,给你签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2008年8月18日,胡敏被正式辞退。

  2008年9月28日,从未打过官司的法官冯缤,代理了妻子的案子,状告自己的单位孝感中院。为了妻子的案子能够迈出“立案”这第一步,他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湖北省高级法院,但是没有回音,随后他又前往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递了材料却也石沉大海。

  最后,冯缤开始了他身着法官制服、胸悬“冤”字的上访之路。这次上访的成功之处是,法院宣布对此案立案审理。

  不服判决,再次上访被免职

  2009年5月21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孝感中院与胡敏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孝感中院为胡敏补缴1998年8月至2008年8月的各项社会保险。但冯缤夫妇要求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驳回。

  冯缤上诉。2009年9月16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要求孝感中院为胡敏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算,胡敏每月600元工资可以获得共6000元补偿金。

  冯缤并没有提出补偿金的要求,但法院却这样判了。孝感中院甚至把补偿金打到了审案法院的账上,但冯缤拒绝领取。随后,冯申诉至湖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但3个月时限过后,冯缤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今年6月21日至23日,冯缤穿着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

  但这一次并没有上一次那么幸运。冯缤没有等来好消息,却被决定免去法官职务。

  冯缤留给公众的印象是:执拗、倔强。而在他所在的系统里,他被视为“病毒”——一个麻烦制造者,一个法院形象的破坏者。

  孝感中院:不能随便接受记者采访

  7月2日,记者试图进入孝感中院,被保安止住,说半小时后再过来。

  冯缤听说记者没进来,马上下楼接记者进去。有人问,他就说,“是我亲戚”。等了一会,孝感中院副院长魏俊生和办公室主任叶蕾过来了,说,“冯缤,不管谁来都要登记,要懂程序”。冯大声说道,“好,那我以后守在门口,看谁进来登记了”。魏和冯,互相重复着这几句,嚷一会就散了。

  叶蕾把记者带进办公室,但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亦拒绝记者去采访院长占云发,“他50多岁的人,被这么打了,你怎么还能去采访他呢”。叶还介绍,冯缤的事媒体报道后,“上面下了通知,不能随便接受记者的采访”。

  7月5日,记者联系了湖北省高院立案一庭邵庭长。邵表示,案子现在在立案二庭,据她了解,此案双方存在调解。记者又电话立案二庭、受理冯缤案的周东丽法官,她表达了两点意思,一,此案在审理之中。二,不接受电话采访,因为涉及到一些机密。而冯缤说,他从未向高院申请过调解。孝感中院,则一直不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

  [对话]

  冯缤:我还是相信法律

  7月27日晚,记者致电冯缤,与他进行了一次对话。

  记者:什么时候通知你“免职决定”的?

  冯缤:昨天下午3点多,(司法行政处)处长让我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政治部主任宣布了这个东西,我要个书面的,就把书面的拿过来了。

  记者:免职文件落款是7月8日,怎么现在才通知你?

  冯缤:他们很卑鄙的。我之前一点都不知道。7月12日,几个领导还找我谈话,要我不要跟媒体接触,再不听话就开除。

  记者:被免职,还是感到意外?

  冯缤:反正在我的心目中,他们没什么好事找我。

  记者:被免职的理由是什么?

  冯缤:书面上没有给任何理由。昨天找我谈话的时候,他们口头告诉我两个理由:一是把院长打了(2009年10月31日,冯缤在法院食堂用饭勺敲击孝感中院院长占云发的后脑勺,被拘留10天),二是把劳动局的人打了(冯缤曾到劳动局讨说法,和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起冲突)。

  第一,我没有打院长,这个案子我不服。就以这个理由处分我,是不是太卑鄙了?第二,不是我打劳动局的,是我被打成了轻伤。

  记者:免职通知没有涉及到上访的事?

  冯缤:没有,就给了这两个理由。7月12日找我谈话的时候,他们说湖北省高院要求对我上访的事进行处理,要追究责任。

  记者:你妻子申请再审的案件现在有结果了吗?

  冯缤:从2009年10月13日高院收到申诉申请,到现在为止,虽然媒体多次曝光,但法院一直没有给我一个结果。再审申请审查无非是两个结果:要么驳回;要么进入再审。但10个月过去了,一个结果都没有。

  记者:那你对妻子的案件还能期待吗?

  冯缤:我还是相信法律。这并不代表“依法治国”。我的法律信仰告诉我,我会成功的。我相信老百姓今后的维权不会像我这么艰苦。枉法裁判的人再也不会枉法裁判,这就是我维权希望达到的目的。

  记者:你怎么想到要穿着法官制服去上访?

  冯缤:我以前搞过信访,很多人对上访者的评价我也知道一些,什么精神病、不懂法、瞎胡闹。我穿着制服去上访,首先,他看我是个法官,表明我懂法;第二,最起码我是个公务人员,不是精神病;第三,我肯定不是去胡搅蛮缠的,我是有单位的人。

  记者:如果不上访,结果可能不一样?

  冯缤:按照潜规则来?我不希望这么做。我上次跟一个记者说过,“你去买火车票,人家态度不好,你给他发根烟,在我看来,他的人格就是一根烟”。

  记者:这一次是免职,那么下一次可能会有更坏的消息?

  冯缤:我有心理准备。大不了把我一腔热血洒在法治的道路上,让我们的下一代,法治的环境好一些。本报记者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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