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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蕾“二战”江苏卫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1:55  郑州晚报

  郝蕾“二战”江苏卫视

  新证据证实郝蕾有怠工状况

  江苏卫视与郝蕾针对电视剧《永不瞑目》解约事件曾闹得沸沸扬扬。该案经过一审裁决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记者获悉,案件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江苏卫视提交了新证据,称郝蕾在拍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江苏卫视认为郝蕾在拍摄期间违约,在拍摄20多天后与其终止合同,并且支付了郝蕾酬劳90万元。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要求江苏卫视追加支付郝蕾人民币30万元整。

  在二审中,江苏卫视强调郝蕾单方面违约,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有罢演行为,在业余时间做与拍摄无关的事情,通宵写歌影响到工作状态。而郝蕾的律师认为,郝蕾虽然写歌,但没有证据证明写歌造成违约,在业余时间创作歌曲,即便是写歌写到凌晨,也不会对拍摄造成必然影响。法庭在听取双方证言后,将择日宣布结果。晚报记者 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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