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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基础职能深化公诉内涵

  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密切相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既是履行公诉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公诉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又是推进公诉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既要立足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和提高办案质量,又要创新机制方法,注重公诉职能的必要延伸,促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

  ——更加注重修复社会关系。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评价执法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贯穿于公诉工作的始终。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善于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努力增加理解,减少误解,避免曲解,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一是全面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江苏省制订了《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公诉案件指导意见》,对以私益为侵害对象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和促进当事人和解,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健全公诉环节释法说理机制,制订不起诉、不抗诉说理暂行规定,积极推行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工作,加强教育疏导,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三是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诉环节的救助工作,弥合犯罪给被害人带来的创伤,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人性化,钝化社会矛盾。四是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对于思想疑虑深、情绪波动大的案件当事人,在执法办案、答疑解惑的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努力安抚其情绪,并积极协助解决实际问题,恢复社会关系。探索设立“心理矫治”工作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对“问题少年”进行心理矫治,促进回归社会。五是推广刑事案件息诉协调工作机制的做法,对诉讼过程中刑事案件出现上访信访情形的,公检法办案机关互通信息,整合刑事案件息诉资源,形成息诉合力,及时消除矛盾隐患,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

  ——更加注重预防减少犯罪。充分运用出席法庭、不起诉公开审查、发表公诉意见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促使被告人真诚悔罪,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一是建立健全“女子检控室”、“未检组”等办案机构,完善未成年人办案机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重大的个案,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预防,帮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减少犯罪的发生。三是结合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和出庭公诉,剖析犯罪,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定期对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因素、环节、手段等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意见,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四是注重落实公诉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五是配合做好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四进”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

  ——更加注重公诉风险研判。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制订下发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办法》,将公诉环节所有案件纳入评估预警范围,对拟作不起诉、撤回起诉、不抗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其他存在矛盾隐患或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案件进行重点防控。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网络媒体关注的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时,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科学制订处置预案,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转化。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加大对网络舆情监控力度,如南京“6·30”张明宝酒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案,造成五死四伤的严重后果,案件发生后,社会上传言四起,媒体高度关注。江苏省检察院及南京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安排专人监控网络舆情,配合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依法、客观、主动通报案情和诉讼进展,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更加注重贯彻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是公诉执法办案遵循的基本原则。按照“两减少、两扩大”的原则,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积极运用不起诉法律手段进行处理,或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切实加大贯彻刑事政策的力度。不断创新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江苏特色的“检调对接”机制,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从实体处理和适用程序上都能体现宽严相济要求,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严惩有据、宽处有理、宽严有度、不枉不纵。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政司法部门的协调磋商,联合制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若干规定》,切实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制订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规定(试行)》,积极开展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

  ——更加注重机制方法创新。创新是推动公诉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公诉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制度,推广苏南等地探索的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做法,对涉罪外来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由其所在的并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进行管护教育,平等保护涉罪外来人员的诉讼权利。二是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护力度,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和基层组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处理前社会调查,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促其在社区中进行教育和矫正。三是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帮教工作,对不起诉对象,做好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建立跟踪回访机制,促使其早日融入社会。四是结合办案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流动人口犯罪等问题的分析研究,协助政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

  ——更加注重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廉洁执法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诉讼监督与指控犯罪并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对于促进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结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实施“江苏公诉人素能建设工程”,分类建库,分层培养,着力打造江苏公诉人才高地。二是始终把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摆在与加强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建立刑事抗诉案件评价机制,对驳回抗诉案件逐案研究分析,查找自身原因,自觉接受法院的制约。三是更加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创建学习型公诉队伍,增强公诉人的政治素养;制定公诉执法禁令,有效加强执法纪律作风。四是结合学习贯彻《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侵犯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五是切实把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纳入三项重点工作整体格局,认真做好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检查成果。六是建立健全“网上三书”监管、刑事裁判上下级同步审查制度,基层院在案件判决后及时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通过检察内网传输给上一级检察院,上级院分片同步审查,切实加大刑事裁判监督力度。七是逐步推行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出庭制度,完善量刑建议制度,推动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不断探索诉讼监督新途径、新方法,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作者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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