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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情敌敲他一笔

  姚某没想到,调戏自己老婆的人,竟然是自己的情敌。顿时,他计上心头。

  2009年12月16日晚,刘某接到丈夫姚某的电话,让她到峡江宾馆来和朋友见面。快走到宾馆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了刘某身旁,一个男人从车里探出头问刘某:“小姐,你知道峡江宾馆在哪儿吗?”刘某用手指着前方说“就在前面”。当刘某走到宾馆门前的停车场时,黑色小轿车紧随其后,刚才那个男人又问刘某:“你是二楼的按摩小姐吗?”刘某用愤怒的目光瞪了瞪那男的,气愤地骂道:“你有病啊。”刘某随后走进宾馆。

  见到丈夫,刘某说出刚才气人的一幕。姚某非常生气,开始打听那男的是谁。探听结果让姚某一阵惊讶,也让姚某一阵惊喜:那个男人正是自己的情敌习某。原来,2008年,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姚某的婚外女友交往了一段时间,姚某因此对习某怀恨在心。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情敌终于出现!姚某顿时计上心头——借习某调戏老婆之机敲诈一笔。

  姚某设法找到习某的电话,要求习某来宾馆解决调戏老婆之事。习某开车赶到宾馆只是想解释:自己并不认识刘某,更没有调戏刘某,仅仅是一场误会而已。习某到达宾馆后,姚某和另外两个人径直上了习某的车。姚某问习某:“调戏了我老婆,这件事如何解决?”习某说:“我不认识你老婆,更没有调戏她,只是问了她一句话。我向你道歉,对不起。”姚某并不接受道歉,掏出一把匕首在习某眼前晃了晃,并叫另外一个人拿刀来砍习某。习某见势不妙,连车钥匙都没拔就跑了,躲藏起来。

  第二天,姚某打电话给习某:“你就在外面躲,不要回来!我会到你车上放几粒麻古(一种毒品),打电话叫公安局的人直接来抓你。限你下午一点回县城和我见面。”习某听到这里,六神无主,无奈地说:“我来和你面谈。”

  到了下午,习某带着调解人曾某来见面,希望从中说和。双方谈了半个小时,并没有谈好。姚某要求曾某离开房间,并用刀逼着习某拿着他准备好的几粒麻古,然后用相机拍摄习某持有毒品的情景。完毕,姚某对习某说:“你持有毒品的相片在我手上,你想报案也没用。要不你去坐牢,要不拿10万块钱,你选择。”在曾某的说和下,姚某最终同意习某拿5万元了结此事。当时,习某给了姚某1万元,并保证剩余4万元三天之内结清。

  第三天,习某向亲戚借了1万元送给姚某。第四天,习某将自己的车库卖了4万元,和曾某一起到宾馆将剩余3万元给了姚某。姚某收到钱后仍气焰嚣张地对习某说:“不准报案。”

  2010年6月8日,峡江县公安局根据举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姚某被传唤到案后刑事拘留。

  近日,江西省峡江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扬言要伤害被害人的方法进行威胁,强行索要财物5万元,数额巨大,决定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姚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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