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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体现安全秩序一体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3:07  新京报

  ■ 专家观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朱立家认为,市公安局、市政市容委均为市政府的委办局,而治安总队、城管局,分别隶属于市公安局和市政市容委,因此,由治安总队总队长兼任城管局局长,不仅不存在体制问题,而且是北京的创新和改革,“表明了安全、秩序一体化改革的思路”。

  他认为,维护城市安全为治安部门的职责,保证城市秩序系城管局的职能,治安部门“介入”城管部门,意味着城市秩序管理,跟城市安全维护直接挂钩,即一体化维持城市安全秩序,“这应该是减少城市管理层次的一个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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