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局提醒 鲍鱼等物品为禁止入境物品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 通讯员孙俊红)鲍鱼作为东莞市民喜欢的食品,却被列入了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之列,因此市民入境时切勿携带鲍鱼。
昨日记者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该局常平办事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常平旅检口岸通过X光机设施查验入境旅客行李时,发现可疑物品,经开箱检查为两包智利产急冻鲍鱼,重约1公斤。
据了解,鲍鱼为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该物品在过关时一经发现将被截留销毁。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客携带违禁物品入境的现象时有发生,旅客入境携带物品应先行了解检验检疫相关的政策和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