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嫌变更诉讼人麻烦律师也不负责任
本报讯(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陈彩云)死人也会告状?近日,塘厦镇某公司接到一名员工的诉状时大吃一惊,原来这名员工几天前已因病不治身亡。法院查明,原来是死者家属嫌变更诉讼当事人麻烦,心存侥幸把死者作为诉讼当事人,而代理律师因不负责任摆了乌龙。
法院最终调解了这起纠纷,死者家属获得公司“人道主义捐赠款”,这一“死人”告状的案件得以了结。
法院介绍说,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已故员工的家属及该名代理律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将死者家属变更为诉讼当事人。经过法院调解,死者家属与塘厦某公司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考虑到死者生前对公司的贡献,给予死者家属一笔“人道主义捐赠款”,死者家属也申请撤回了诉讼。
法官提醒,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诉讼权利属于人身权利,是随着公民的死亡一并消失的,如需诉讼则应以该公民继承人的名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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