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7月27日讯 (记者黄强)根据国家要求,今后三年我省将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其中,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均是普查的主要内容。
日前,省政府就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下发通知。通知提出,本次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通知要求,凡在我省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