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感受
本报记者王斗斗本报见习记者李娜
“走的时候,我抱住队长痛哭。”刘洪涛说。
“这样的时光,今后不会再有。”李捷瑜说。
和刘洪涛、李捷瑜一样,千名从中西部14个省区市会聚到25所政法院校的同学们,结束了两年的学习生活即将奔赴自己的定向岗位。他们是我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第一批毕业生。
来自贵州的李捷瑜,定向单位是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在公安大学的两年里,树立警察意识,打下坚实的职业基础是我最大的收获。”李捷瑜说。
两年间一直担任中队女生队长的李捷瑜,在海淀派出所的实习中,参与了多次统一行动和案件的侦破,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刘洪涛的定向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进入公安大学改革试点班之前,他曾是山西警官学院的教师。“如果2008年我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安系统,可能我对警察职业的理解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而如今通过老师们的言传身教和内外兼修,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像人民警察了。”刘洪涛自信地笑着说。
高永飞,中国政法大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第二学士学位08级1班学生。2008年5月,他曾前往四川绵阳重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志愿服务。正是怀着服务北川灾后恢复重建的强烈愿望和梦想,2008年7月,他报名并考取了北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定向公务员。
2009年10月,在实习阶段,得知定向单位工作任务繁重而干警严重不足的现状后,高永飞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在首都实习的机会,回到条件艰苦的北川县检察院。
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高永飞告诉记者,他最大的希望就是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北川的法治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高永飞的同学胡木吉勒,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
回忆起两年的学习生活,胡木吉勒话语中饱含着感情:“在这里,我们初次接触到法学,真正领悟到法律精神。”
“作为体改班的第一批学员,我们一定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做到最好,为后来的师弟师妹们做好榜样。”胡木吉勒发自内心地说。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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