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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合法权益应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7:46  东方网-文汇报

  穿法袍上访究竟合不合理?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处理决定又是否合适?相关专家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法律,冯缤的妻子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冯缤穿着法袍上访的行为是失当的。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将一名法官逼到了这一步?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的朱大网律师说,胡敏“工作时间满10年”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的期限和生效后的期限,不得扣除生效之前的年限,所以说,孝感市仲裁委声称“新《劳动合同法》管不住前九年半”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从法律角度而言,冯缤确有申诉的理由。

  对于冯缤身着法袍上访、喊冤拦车等行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教授、现代人力资源测评研究中心主任郭庆松表示,仅就事论事而言,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冯缤更应该通过正常的诉讼渠道去解决问题,而他的这些行为,确实有损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不过郭庆松同时认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辞退的处理结果,也有过激之嫌,双方还是应该坐下来沟通,好好解决。

  郭庆松表示,可以设想的是,假如冯缤上诉的案子能够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期立案、依法得到审判,身为一名法官,他也不可能选择之后种种激烈的方式来维权。与免去一名上访中行为失当的法官的职务相比,如何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才是应当反思的。

  本报实习生赵征南记者袁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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