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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寻一等奖瓶盖无果 网友质疑百事可乐中奖有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09:12  国际在线

  饮料卖得多中奖者却很少

  另外,百事、可口可乐等饮料的“再来一瓶”奖也备受质疑。

  在青岛,记者走访了很多社区,特别是学校附近的小卖店,他们都称百事可乐世界杯期间虽然卖得很火,但前来兑“再来一瓶”的瓶盖或拉环的中奖者实在太少。

  在广东,今年康师傅、统一、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几大饮料巨头都不约而同地加入了“再来一瓶”有奖促销。其中力度最大的莫过于康师傅,其在广告宣传中称去年夏天共送出7亿多瓶赠饮,今年将大增至15亿瓶。参与产品线也由去年的茶饮料延伸到果汁系列饮品,几乎涵盖了康师傅所有的饮品。

  在这场“赠饮大战”中,可口可乐的声势排名第二,宣称消费者有1亿4千万个机会免费获赠原叶绿茶。百事可乐的七喜给消费者提供了9000万个赠饮机会。统一饮料宣称到今年9月底,消费者获得的免费赠饮很可能会高达20亿瓶,以每瓶1.8元的销售成本看,价值高达30余亿元。

  广州某大型饮料经销商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相关媒体,康师傅宣称的15亿瓶赠饮不靠谱,以15%的平均中奖概率来说,其销售应超过100亿瓶,按15瓶/每箱、32元/箱算,也就是7亿箱以上、230亿元的销售额。“7个月(活动从2月持续到9月底)要完成200多亿的销售额,这太夸张了!”

  另外,“按康师傅广告所说的茶饮料中奖率20%,等于它们要销售出去的货全部是8折,康师傅茶饮料一般是32元/箱,15瓶/箱,每瓶2.13元,再8折就是1.7元,而PET瓶每个成本接近1元,剩下的内容物、运营成本、人员费用、损耗、车辆等等的开支,怎能消化?”由此该人士推断,赠饮里面的水分一定很大,只是一种宣传。

  缺少细则规范有奖销售

  记者了解到,面对市面上各种各样的有奖销售活动,国家工商局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举办有奖销售的经营者应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

  《规定》还明确规定,若企业在进行有奖销售时违反其中某些规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罚;而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但这一法、一规只是理论上的监管武器,实际操作中不太好用。”山东青岛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陆静认为,“‘取证难’难倒消费者。”

  陆静详细分析:“消费者将对奖项的质疑反映到工商局的公平交易部门,很难举证自己受到的损失,消费者不可能把所有饮料都买下来,因为有中奖概率问题,消费者不能中奖是正常的。至于网民网上悬赏应征一等奖,要看人家真正中奖的人是否愿意去应征,这也不是投诉者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很难去立案调查。”

  “至于诉讼,消费者计算不出自己的具体损失,就算进行公益性诉讼,法院一般也不受理。”陆静说,“起诉方和被起诉方一个老百姓一个商家,是平等的。既然商家不是行政方,法院更不可能按照‘举证责任倒置’来处理。”

  “至于企业设置奖项时监督的公证部门,其操作性就更难了,你想想,百事可乐有那么多产品投放市场,其操作中间程序太多,战线太长,时间太长,公证人员很难全程进行监督。”陆静认为。

  “这些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个法律盲区,急需法律法规的细则赶快出台。”陆静说。(记者张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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