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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检查见报更像执行命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11: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检查刊登在媒体上更像是下级执行上级的命令,人民群众不过跟着沾了一点光。关于官员公开道歉,我们还有更多的期待。

  □本报评论员沙元森

  近日,河南省栾川县发生大桥整体垮塌事故,致几十人遇难,为此,栾川县委、县政府在26日出版的《洛阳日报》上公开向洛阳市人民做检查。

  虽然大桥垮塌与遭遇特大洪水有关,但是对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栾川县委和县政府显然负有领导责任,上级要求他们做出书面检查也是一种出于“惯例”的问责,出人意料的是这份检查被刊登在当地媒体上,下级写给上级的检查,也因此变成了官员向群众的道歉。

  一般而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首先要做的就是道歉,前不久刚发生了重大污染事故的紫金矿业集团也向社会发布了正式道歉信,而我们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三鹿等22家奶企向公众致歉,祈求原谅。出了事故的企业必须向消费者和社会道歉很容易理解,因为市场无情,消费者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拒不道歉的后果往往很严重,即便是沉痛反省也未必能得到改过的机会,三鹿的倒闭就是一个警钟。

  事实上,栾川县委、县政府的面前不存在“三鹿”当初遇到的难题,他们能放下架子,认真地向群众道歉,确实做了一件官场上的稀罕事。尽管道歉于事无补,但也能略微抚慰一下受灾群众的悲伤心情,很稀罕的道歉也值得鼓励。如果其他地方也能像栾川这样面对事故,那么各地官员对于人民群众的安危和疾苦也一定会更加上心。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这份“深感痛心和自责”的检查之所以出现在媒体上,与洛阳市委施加的压力不无关系,首先是洛阳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责令栾川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然后市民才在媒体上看到面向全市的检查。如果没有上级的责令,栾川当地领导能否主动刊登检查,表达歉意,就得打个问号了。归根结底,这个检查更像是下级执行上级的命令,人民群众不过跟着沾了一点光。

  权力部门向谁做检查,其实就表明了权力向谁负责的问题。如果权力部门只对上级负责,对下级监督,人民群众不能真正参与到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中来,那么这样的道歉也可能只是偶尔为之。不妨做个假设,如果发生了需要洛阳市委、市政府承担领导责任的事故,那么类似的道歉还能出现在当地媒体上吗?让上级监督下级,以权力监督权力,虽然能做到雷厉风行,但还是体制内的监督。只有加大群众对官员的监督,以权利监督权力,实现对权力的体制外监督,像栾川这样的道歉就有可能成为官员在重大事故后的自觉选择。而官员道歉也就不再是一种偶发的稀罕事,反而可能演变成为一种制度,对公务人员起到更强的警戒和约束作用。

  在赞许栾川县委、县政府公开做检查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只是上级对下级“打板子”。上级震怒,所以下级难堪,如果上级不震怒,下级可能就免了这顿“板子”。所以,这种赞许也是有限的。关于官员公开道歉,我们还有更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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