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27日讯( 记者邱祎)27日,济南市城管部门对之前禁售的元丰花园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其在10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逾期不拆,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7月27日,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城管警察支队和驻地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组织30余名执法队员,依法向元丰花园违章工程建设单位济南元丰棉纺织印染厂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其在10日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逾期不拆,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济南元丰棉纺织印染厂在济兖路199号(经十路28437号)开发建设元丰住宅楼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属违法建设工程。该工程于2010年1月开工,共3栋单体,目前一栋建至十层,一栋建至六层,一栋基础施工。上述住宅楼均占压腊山北路道路规划红线。
2010年1月11日,市城管执法局巡查发现济南元丰棉纺织印染厂违法建设该工程,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多次采取强制措施。7月14日,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元丰花园违法建设的公告》,提醒购房人不要购买,以免上当受骗。时至今日,该工程仍有零星施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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