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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地盘,谁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13:22  新闻晚报

  □盛克选

  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交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其中,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是《修订草案》又一项重点,其范围也与时俱进,由原来的“信件、日记”,扩大到了“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同时明确规定,对以上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查阅,也不得隐匿和毁弃。 (7月27日《齐鲁晚报》)

  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是时代进步。但要厘清几个问题,一是如何划清属于隐私范围的界线,哪些属于未成年人隐私?倘使孩子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传递违背思想道德方面不健康话题,如何及时发现问题?防范未然的空白应由谁来担当,是否要等到司法机关调查时,父母才有权对其所谓“隐私”信息进行调阅。另外,立法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查阅”。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立法的出台,是否意味着家长对未成年孩子关于信息隐私方面失去了监护人应有的权利。而立法中,并没有作出监护人身份的特殊说明。孩子的隐私信息,家长该不该监督?孩子的地盘,谁做主?

  家长为什么有兴趣查阅孩子隐私信息记录。我认为,因为父母想全面了解孩子的思想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教育纠正。从监护人的角度上讲,这是履行职责。然而,不同的家庭教育态度,造成了孩子对父母查阅隐私信息的不同声音与判逆。但是,如果家长看了孩子一条短信被告上法庭,恐怕没有几位家长可以理解。

  幼稚的思维缺乏理性的判断,这是家长对孩子普遍的看法。但作为孩子而言,他们渴求属于自己更大的空间。不同的思维交锋,过度干预与叛逆挣脱的矛盾造成双方的沟通障碍愈来愈深,孩子的隐私当然也就不想让父母看见。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不是仅靠立法保护就能得益良好效应,相信每位家长应该比立法部门更关心自己的孩子。即使有立法约束,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有权利和责任对孩子的一切行为加以教育与监督,其关键在于保护与监督的尺度需要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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