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红网张家界7月28日讯(通讯员 黄岳云 周辉初 任珅志)7月27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吴远庆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3月18日,溪口镇村民吴远庆为图省事,点火清除玉米梗残渣,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烧毁有林地面积1451亩。同时,在扑救山火过程中,造成一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远庆在森林防火期间,违反森林防火条例,擅自野外用火烧渣,引发山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