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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社会公益基金“落户”太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16:39  山西新闻网

  为受侵害与失足青少年提供必要救助

  本报讯 (记者 杨 锐)为了使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受害人以及失足未成年人享受到应有的教育、培训、医疗等方面的待遇,近日,太原市妇联正式启动“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与“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申报工作,待审核通过后相关未成年人将一次性得到数额不等的救助费用。

  这两个项目资金为“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下设的“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与“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两项资金均来源于“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主要由社会各界人士公益捐款构成。“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本人愿意求学,具有监护帮教条件的未成年犯。资助的范围主要是对需要回校继续读书、在职业技能培训部门进行培训的未成年人进行相应资助,用于支付基本学习、培训费用。“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资助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致身心健康受损,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经济资助以恢复身心健康;因判决未能执行或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资助范围是对需要回校继续读书、在职业技能培训部门进行培训、接受紧急医疗救治、接受心理康复治疗的孩子进行相应资助,用于支付基本学习费、培训费、必要的医疗费、基本的心理咨询、辅导费用。

  受援人获得的救助金额根据申请情况而定,如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是根据其学习技能实际需要而定,一般不超过1500元;“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的经济资助额度在1000元至3000元。救助金获准下拨后,将一次性现金支付,并为受助人建立档案。救助金发放后将回访受助人,其生活、学习、资金使用等情况将被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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