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一名富商在扬州市看守所内签字转让价值1.5亿元的股份,而售价仅2300万元。他在签字后的第二天获释。富商称受到胁迫和不公平对待,于是向扬州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扬州邗江区检察长作为中介与其谈判,说服其卖掉股份。(7.25四川在线)
身陷看守所的富商把价值1.5亿元的股份以2300万元低价转让,而且中间人就是检察长,说明什么不言而喻。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岂能被权钱交易左右?莫让法律成为个别人谋取利益的工具。
有道是:富翁狱里转股权,检察院长巧斡旋。执法弄权太可恨,公平司法老大难。□据《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