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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女被跨省通缉 义乌警方已排除其嫌疑并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16: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义乌7月28日电(记者 董齐 通讯员 陈正明)今天,记者从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获悉,经过一系列侦查和调查后,被跨省通缉的打工女林贝欣的涉案嫌疑终被排除。27日晚,林贝欣被警方送上飞机,回到了广州老家。

  据了解,本月16日,广东越秀警方抓获了义乌警方网上通缉犯林贝欣,但却被告之其未曾出过广东,以前工友也证实案发时林贝欣在服装店打工不可能有作案时间。越秀警方经过调查更得知林贝欣身份证三年前曾丢失过。种种疑点再加上媒体报道,“林贝欣事件”立刻受到全国关注。

  事发后,发布通缉信息的义乌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办案人员到广州和湖南莱阳等地,对林贝欣是否涉案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而在调查期间林贝欣被安置在宾馆,警方为其购置了换洗衣服,妥善安排了食宿。为方便与家人联系,警方还为其购置了手机。

  经连日调查义乌警方获知,2007年8月,林贝欣的背包曾经在广州打工的地方被盗,内有身份证等物(当时未报警)。2007年9月2日至2008年4月21日,有人曾先后四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广州市的酒店、宾馆。2007年9月25日至2008年9月11日,有人曾先后两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浙江省宁波市、义乌市的酒店、宾馆。

  “林贝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也出具证明称,其曾于2007年9月9日在该派出所报称身份证在广州遗失,并补办了身份证。种种证据证明,2008年9月11日,警方破获盗窃团伙案件时,林贝欣应在广东工作,在义乌登记使用的林贝欣身份证不是林贝欣本人使用,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可排除林贝欣涉嫌该起盗窃案。”义乌一位办案民警对记者说。

  对此事件义乌警方目前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删除了通缉她的信息,并表示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或赔偿。林贝欣本人则对义乌警方按法律程序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

  义乌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查明盗用林贝欣身份证的漏网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将总结吸取此事件的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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