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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开通民警救治绿色通道 确定市一院、市二院为定点医院 保障负伤及患病公安人员及时得到抢救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17:4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赵汇)人民警察战斗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第一线,时刻都面临着流血受伤甚至牺牲的威胁,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联系最近的医疗机构抢救,以免贻误最佳抢救时机。日前,兰州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民警救治绿色通道,对负伤及患病民警实施及时良好的抢救治疗。《通知》确定,市一院、市二院为民警救治定点医院,这两所医院将制定和优化相关就诊流程;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凡是人民警察因公负伤或民警患重大疾病需实施医疗救治时,组织专家在第一时间会诊或赶赴现场实施救治。定点医院要向属地公安部门公布人民警察因公致伤急救电话、就医流程。卫生局同时要求县(区)卫生局也应确定本辖区县级综合医院为定点医院。

  据了解,各定点医院一旦接到有人民警察受伤人员呼叫,按就近医治的原则立即出动医疗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及时送入医院救治。除医院的正常收费外,绿色通道服务不另行收费。卫生局要求建立起人民警察意外、因公伤亡保险,完善人民警察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人民警察伤亡保险制度。在大病统筹方面,适当降低起付点。

  今后,人民警察凭人民警察证免除挂号、押金等入院手续,先行快速救治,待治疗终结后一并结算。各定点医院要设立“警察窗口”,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和接待,对持有人民警察证或乡、镇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医院就诊的人民警察给予优先就医,无条件全力救治,最大限度地确保伤病者的生命安全。对身患特、慢性疾病的人民警察和需住院治疗的人民警察,要协调有关科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病房、安排床位,组织有关专家及时会诊,提出最佳治疗方案,精心、及时实施手术和康复治疗。如在救治过程中发生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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