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宁7月28日消息(记者张垒 李钟玉 吴晓军)近日,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公安部批准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绿卡”)送到了4名在桂的外籍人士手中。至此,在广西的外国人已有35人获得中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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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的基本样式(资料图)
这4名获“绿卡”的外籍人士分别是:在广西百色市投资的美国籍人林爱国和以夫妻团聚类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美国籍人程本立、法国籍人ONILLON OLIVIER JOSERH(中文名:奥利弗.奥尼仑)、越南籍人BE THI MINH PHUONG(中文名:闭氏明芳)。其中,林爱国是在广西投资的外国人中领到中国“绿卡”的第一人。
近年来,到广西投资、经商、就业、学习的外国人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6月,广西常驻外国人有4801人,分别来自越南、泰国、老挝、美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加拿大等83个国家。
自2004年公安部、外交部颁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符合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条件的外国人51人,已有35名外国人经批准先后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中夫妻团聚类人员4名,投资人员类1名,越南侨民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0名。
根据规定,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内不受限制,持证外国人可凭本人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应当具备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并符合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在广西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50万美元以上等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国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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