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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殴打邻居致7人伤残 海口检察院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20:29  南海网

  海口美兰检察院对演丰镇两兄弟殴打邻居事件提起公诉

  南海网7月28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高鹏 实习记者杨隽莹)2009年11月23日22时许,海口市演丰镇演西村委会林某卫、林某两人把林某东等人打至不同程度受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林某东等受害人要求林某卫、林某等人赔偿242160.84元。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7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2009年11月23日22时许,海口市演丰镇演西村委会林某卫、林某及其家人因办理家人丧事,抬着装有死者的棺材行至演丰镇演西村委会岐山大村林某东家旁的一条小路,发现小路上堆积着烧火柴等杂物,林某卫、林某两人便捡起杂物扔进了林某东家院内。林某东及家人闻声出来后,双方发生口角,继而矛盾激化并引发打斗。打斗过程中,林某卫、林某分别夺过林某东、林某禄手中的木棍,将林某东、林某禄、杨某、林某寿、饶某玉、张某娃、林某业打伤。

  经鉴定,林某禄、杨某损伤属重伤,其中林某禄为九级伤残,杨某为十级伤残;林某东、林某寿损伤属轻伤,二人均为十级伤残;饶某玉、张某娃损伤属轻微伤。

  受害人林某东、林某禄、杨某、林某寿、饶某玉、张某娃、林某业要求林某卫、林某等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合计242160.84元。

  林某卫、林某在2009年12月1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1月21日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美兰公安分局对其执行逮捕。5月31日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8日,海口市美兰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对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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