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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下井矿工活命不是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1:21  红网

  多年以前,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吕日周在任长治市委书记时,就制定了“县委书记、县长必须下井”的制度,从2000年执行到现在,结果是煤矿数量、产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的长治基本无矿难。他曾经带领县委书记下过仅仅高二尺六的小矿井,爬了400多米,跟着的县委书记都吓哭了。(7月28日《大河报》)

  据报道,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矿难不断,似乎无药可治。然而,在长治,如果某个煤矿发生了矿难,只要县委书记和县长没有到过这个煤矿,没有下过井,那么先辞职,然后再追究责任。班子成员每人都负责几个井,必须下井。如果下了井,又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就不必立即辞职,根据责任大小来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就没下过这个井,那么对不起,先辞职,一句话,不下井就有责任。

  记者问吕日周,那些县委书记、县长对这个制度“欢迎”吗?吕日周笑着说,哈哈,那些县委书记见了我,都说,哎呀,吕书记啊,我们怕得不行。我说你不要当县委书记,就不怕了嘛,你可以当副书记嘛,副书记不免,就免县委书记。他说,哎呀,那我还想当。领导干部下井,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领导干部下井,安全生产才有保证。这应该就是煤矿安全的“金钥匙”。实践出真知,长治近年来煤矿安全做得好,足以证明领导的力量有强大。矿工死了不少,但是,全国因为矿难死了几个村党支部书记?死了几个乡党委书记?死了几个县委书记?官再大就更不要说了。吕日周认为,这就说明我们煤矿问题的发生,在于领导干部,而不在于别的。

  话是难听了些,但是话糙理不糙。领导下井了,那安全问题自然就变成了头号大问题,矿工的命金贵不金贵先不说,反正领导的命可是比谁都金贵。领导下井死不了,矿工自然跟着就沾光,也基本上不会丢掉性命。要不想让死神到来,就会不惜血本进行安全建设,哪怕是少赚一些,再少一些,也是要“安全第一”再挖煤的。绝不会大干快上,白天不干晚上干,甚至连炸药也偷偷藏到井下,守着定时炸弹去赚钱。

  矿工的日子因为矿难频发变得越来越艰难。而这个矿工群体在小煤窑那里如何挖煤如何挣钱如何生活,虽然远离我们的视线,但是透过矿难后的画面,我们不难发现人不是到了别无选择的时候,是绝不会来到那个地方下井挖煤的。在国有矿,叫做煤矿工人,安全系数大一些,工作环境好一些,但时不时的还是有矿难发生,而且一出事就是大事,当然这跟领导不下井有着必然联系。在小煤矿,就做叫煤矿长工(或短工),挖一天拿一天的钱,不挖就走人,没有任何保障,死了都是私了的多,一二十万元一条人命。小煤矿矿工的生存估计比旧社会好不到哪里去,人到了小煤矿里干活,基本上就算是把生命置之度外了。

  从一定意义上说,矿工的安全就是当今社会生产安全与否的一个典型“短板”。频发的矿难已经表明,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所需要的各种保障几乎是个零,他们在一些领导眼里基本不是“人”,是“物”,他们干的活就是下里巴人的活,就该危险没有技术含量,出了事故,也不过是那么无声无息消失而已,即便是成群结队,也不会大惊小怪。——基于此,实在忍不住为长治实施的县委书记下井制度叫声好!

稿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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