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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侦查监督引导取证

  本报讯(通讯员李志方 郭联庆)“检察官就像‘老中医’,案子到你们这儿便迎刃而解了……”日前,一位公安干警深有感触地对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检察官蔡志伟说。这是该院创新监督引导机制后取得的效果。

  今年3月,湖滨区检察院干警在审查时发现,传销人员吴某、程某涉嫌对其他传销人员进行非法拘禁和抢劫,但二人坚决否认。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证据建议并引导取证,吴某、程某二人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针对近年来捕后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等类案件偏多的情况,湖滨区检察院出台了《提请逮捕案件受案前审查办法》,派检察干警对取证困难、证据难以固定、证明标准不好把握的案件进行重点引导,就案件的取证方向、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制作《引导侦查取证通知书》、《提前介入案件审查意见书》。检察机关对引导侦查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就其证据补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避免出现侦查监督“真空”。

  据统计,湖滨区检察院2007年捕后轻刑判决率为19.96%,2008年为6.86%,2009年为3.72%,今年前6个月为2.27%,并先后对199人作出不捕直诉决定,对2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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