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今后,消防执法人员给火灾单位开罚单时,可根据8类影响因素得出最终处罚金额。昨日,来自市消防局的消息,《消防行政处罚依据、案由和自由裁量基准》已出台,首次明确了罚款数额的“计算公式”,限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基准》明确规定了自由裁量的处罚种类,主要涉及警告、罚款、停产停业和拘留。罚款方面,《基准》特别列出了8类影响因素和不同档次的权重系数,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主观程度等计算具体罚款数额。3个不同档次系数分别为2、3、4,根据消防法规定的最低罚款数额乘以相应系数,即可得出罚款数额。
考量因素、权重系数将在处罚现场明示给违法、违规单位。市消防局法规处处长孙富表示,《基准》的出台将避免执法人员开“罚单”的随意性。对于重责轻罚、轻责重罚、不按程序行使处罚权等行为,经查证属实,执法人员要接受书面检查、停止执行职务和延期晋级晋衔等严厉处罚。
以往,很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就告知罚款决定和金额,容易使违法单位四处托关系以减轻或免除罚款。对此,《基准》规定,消防检查中如案件尚未受理,执法人员不得实施处罚,也不得告知处罚。
■ 举例
西城区某商场,1.2万平方米,曾因堵塞疏散通道被罚,后又因同样行为再次被查处。其符合4项罚款因素,人员密集场所(系数2)、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4)、同类违法行为曾被处罚(3)、违法行为发生在政治中心区(4),综合处罚权重系数为四项系数之和,即13。根据消防法,堵塞疏散通道的罚款最低是5000元,因此罚款为:5000×13=65000元。但因消防法有关该款的最高罚金为5万元,所以依据法律该商场应罚款50000元。
■ 8类因素
火灾危险程度
人员密集程度
弱势人群区域
建筑面积
火灾发生位置
火灾所在地区重要性
违法单位主观程度
整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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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权力岗位4年内须轮换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消防监督检查等权力岗位4年内必须轮换一次,避免一人“垄断”,滋生腐败。昨日,来自北京市消防局的消息,该局推出“8项铁规”并在全国消防系统率先实行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制度。
“8项铁规”包括凡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钱物,随意降低执法标准和处罚幅度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等。市消防局同时要求,具有一定权限的执法部门以及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岗位工作一定年限的干部,要定期轮岗交流,权力岗位4年内须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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