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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个大型公租房小区将迎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3:27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杨学莹 报道

  本报青岛7月28日讯 记者从今日在青岛召开的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会议上了解到,我省首个大规模建设的公租房小区——青岛河马石小区首批住户已经选房完毕,8月1 日起 1000多个家庭将陆续入住。

  28 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市北区劲松一路200 号的河马石公租房小区,发现这里的十几座小高层和高层楼房都已建好,蓝黄相间,整洁漂亮。选房大厅里挂着楼层平面图和配租表,密密麻麻地写着中选者的名字。

  记者来到9 号楼1层 105房间,这是一个两室户型,面积55.29平方米,被市北区居民沈路岩选得。记者看到,进门左手边是厨房,装好了洗菜盆、橱柜、燃气灶具和抽油烟机;卫生间装好了马桶和洗手盆;两个卧室都铺着复合地板,有暖气和有线电视接口,主卧和阳台是落地门窗,光线明亮。每个房间都安有吸顶灯。

  “这里的租金每平米 11元,按周边租价 70% 的标准确定。”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介绍,河马石公租房小区的物业费每平米0.45 元,在青岛也属较低水平;暖气费和普通商品房执行统一标准。

  王育生介绍,目前青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具备四个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77元(为 2006年青岛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

  他说,公租房以3 年为一个租期,届时会重新评估和调整申请标准。超出条件的租户将采取终止合同、上浮租金等形式促其退出。房屋的维修管理、对承租家庭的服务和资格年审由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徐志勇介绍,河马石小区共15座楼,建筑面积 14.7万平方米,能提供2745 套公租房,2007年开建,政府投资 5 亿元,目前都已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记者了解到,除了河马石,青岛还在李沧文安路配建了 255套公租房,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2007年以来,青岛每年投入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资金不低于5亿元,年均建筹公租、廉租房不少于3000套。

  “配建”硬杠杠成为青岛确保保障房用地供应的杀手锏。该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公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 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比例不低于15% ,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 45% 的比例实施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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