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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被代言” 老外告上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无端“被代言” 老外告上门

  一公司用老外肖像进行产品广告宣传成被告 其称证据是合成照片

  本报讯 (记者王纳)美国“帅哥”安德鲁突然发现自己在模特公司拍的一组照片成了倍轻松按摩器的广告形象,被制成了巨幅广告画,出现在深圳闹市街头。于是,老外把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对方侵犯肖像权案,一审判其胜诉,但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昨天,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

  案情:

  广告宣传用了老外照片

  2009年五六月份,广州的一家模特公司找到安德鲁做模特,在商谈时拍了些头戴按摩器的照片,后来该模特公司却没有再联系他。同年7月,安德鲁却开始发现罗湖区国贸地铁站购物广场、深圳书城、万象城购物广场等许多人流密集的地方都出现了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松科技公司”)使用他的肖像为一种头部按摩器产品所作的推广促销和广告宣传。

  安德鲁遂向该公司质问并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该公司对安德鲁的合法要求置之不理。安德鲁只好将其告上法庭。

  2月23日,此案在福田法院公开审理。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盘否认了使用安德鲁肖像从事产品商业广告宣传和经营活动的事实。但福田法院仍认定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其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判决轻松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并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辩解:

  证据照片或为合成

  昨天庭审中,轻松科技公司坚持认为一审法院确认其构成侵权所依据的照片证据有可能是拼接、合成,不能作为认定其侵权的证据。安德鲁的代理律师则指出,轻松科技公司认为照片存在拼接、合成的可能,但并未提出任何反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确认这些照片证据的证明力。鉴于此,二审法院认为,轻松科技公司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离谱:

  官司缠身广告照打

  庭审调查中,安德鲁向二审法院提交了经过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的轻松科技公司在一审法院判决后,仍在继续不法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促销和商业广告宣传的视频资料,证明轻松科技公司仍在侵犯其肖像权的事实。质证中,轻松科技公司对该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法庭调查和辩论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安德鲁提出索赔10万元,但轻松科技公司仅答应赔付2万元,双方因差异太大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希望双方庭后继续协商,如协商不成,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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