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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超编和“精兵简政”不是一回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7:28  法制日报

  □法治观察

  廖保平

  近日开始的陕西省志丹县政府精兵简政工作将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届时,政府工作人员将由现在的800余名缩减至600余名。对于超编人员将妥善安置调整,凡男年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均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退休不足5年且工作满20年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等,履行手续后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提前退休;其余超编人员将被安置到事业单位(7月28日华商报)。

  从这个新闻导语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志丹县政府美其名曰的“精兵简政”,其实是“对于超编人员将妥善安置调整”。在一般的理解中,如果政府行政人员本来没有超编,或没有用完编制名额,还将一些非必要的人员裁减掉,那才具有新闻价值,是真正的“精兵简政”。

  我固然关注行政人员的缩减,但我更关注财政供养费用是否缩减,如果所谓的“精兵简政”只是人员缩减而非财政供养费用缩减,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财政的蛋糕被少数人瓜分了

  卡住了费用,也就卡住了人头。当行政成本的各项支出,如人(冗员过多)、车(公车消费)、会(会议繁杂)和网络(网络重复建设)、招待(招待浪费严重)等方面的支出有一本明白账,且受到严格控制,政府部门必不敢随便超编,让超编的人进来“分食”。志丹县超编1/4,是否与财政供养费用支出是一本糊涂账有关呢值得怀疑。

  行政高成本,冗员过多,导致财政供养系数偏高,已是沉疴旧疾,多年来遭舆论谴责,各级政府也在采取相应措施。但是,解决的办法绝不只是人员上的“精兵简政”,关键是财政供养费用的“精兵简政”。财政供养费用上真正做到在财政决算中,应有财政供养人数、供养支出等项目,都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精兵简政”才真正有意义。否则,看似减了人员,却没有减费用,抑或还会涨费用,就是不成功的改革。志丹县的情况大约就属于这种情形。

  比如,根据新闻我们知道,对于男年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的“妥善安置调整”,很难说得上是缩减,只不过是这些同志由于年龄的缘故,继续升职无望,只是让他们腾挪位置罢了。这也是很多地方常用的过渡办法,自然谈不上减少财政供养的半分钱。

  对于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退休不足5年且工作满20年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等,履行手续后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提前退休。这是用一种较好的条件来赎买这些同志的位置,数量定然有限,在增加了赎买的成本之后,也很难说为财政节约出多少钱来。且必须说明,这些老同志,进来得早,是不是都属于“超编”之列呢最好不要用超编这样的污水泼向整个老同志群体。

  真正的创举是,“其余超编人员将被安置到事业单位”,言下之意,这些人虽然超编,本来就不该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系统,严格来讲要被清退出来的,但却从左口袋跳到右口袋,从政府的费用支出改成了事业单位费用支出,但仍然吃财政的饭,最终还是要纳税人掏腰包。

  总结三部分人员的“缩减”,实在看不出志丹县在财政供养费用支出上有多少“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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