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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谎“最高境界就是答非所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7:34  法制日报

  文/图本报记者马岳君陈东升本报通讯员汪佳

  如果有人以新股发行主承销商的名义向您推荐新股,声称能以较低价网下申购,您会相信吗7月28日,曹倩等11名被告人以“打新股”方式诈骗股民一案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被告人曹倩被控诈骗362万余元,其余被告人诈骗3万元至300余万元不等。

  所打新股实为假股

  据起诉书指控,2008年3月底,曹倩与何新文、李长根、杜辉钊等5人合伙成立公司,在福州租下房子,商量以“打新股”方式进行诈骗。之后通过网站、媒体等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广告,招聘了江顺发、林长水等多名业务员。

  此后,曹倩找人制作了假光大银行网站,并制作了假协议书、申购表、批复函、股东持有卡、光大银行假公章等。李长根、杜辉钊则到北京开通了两个银行账户及两部客服电话。

  公司以新股发行主承销商的名义向全国股民推荐假新股,谎称能以较低价格网下申购到即将上市的新股,骗得股民与之签订申购协议、资金担保协议等假合同。股民将申购款项打到指定账号后,曹倩通过网上银行将款项转移到个人账户,随后瓜分,同时给股民发放“股东持有卡”。

  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间,曹倩等人的公司先后推荐过光大银行、光大证券、重庆莱美药业、北京碧水源4支假新股。

  代理公司帮助推销

  经查明,还有“韩雪”、“王东”的代理公司与曹倩等人合作进行“打新股”诈骗。

  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借用曹倩等人公司的假网站、假申购书、假公章、假账号等,以同样的方式向股民推荐光大银行等假新股。

  曹倩在收到款项后,按照每股1.8元的价格抽取提成,剩余的款项转给“韩雪”提供的账号。抽成款项由各合伙人瓜分。

  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股民以中老年女性为主,有相当一部分是多次受骗。如果首次推销失败,公司会指派另一名业务员继续针对客户进行推销,直至其上当。而对于已经受骗过的客户,公司还会采取客户回访、送股等方式继续行骗。

  股民电话多从网上购得

  当公诉人在庭上问及股民的联系方式从何而来时,曹倩交代,一部分是从网上买来的,一部分是其他途径拿过来的。

  谈到公司业务员的不菲业绩如何取得时,何新文交代,每个业务员都是从事股票行业的专业人士,根本不需要教他们如何推销。有时候业务员也会问如何回答客户的问题,“我一般只告诉他们一句话———这个东西的最高境界就是答非所问。”

  业务员称不知新股为假

  被告人林长水是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之前也从事证券行业。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其所推荐的新股为假的时,林表示不知情。

  作为专业人士,为什么没有发现该新股为假的呢林长水表示,当时的福州市场上,有很多人从证券公司跳出来单干,因此应聘过来推销新股也觉得较为平常。

  而当审判长追问,如何解释推销曹倩公司新股的提成远高于原单位的提成时,林长水无言以对。

  曹倩否认首犯地位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曹倩戴着副眼镜,扎个马尾辫,看上去与普通的大学女生无多大区别。实际上,1980年出生的她只有初中文化,很难让人把她与这起新型诈骗团伙的“头脑”联系起来。

  对于自己被指控为第一被告人,曹倩一开始就否认,称自己只是负责转账和复印资料。

  当公诉人问她,在看守所的询问笔录是否属实时,曹倩以“我被抓时,头脑比较模糊,不记得当时在看守所交代过什么”为由进行否认。面对公诉人的诘问,曹倩甚至反问公诉人,“涉及我的金额有300多万元,如果换成是你,我想你也是记不清楚的。”

  本报衢州(浙江)7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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