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参与贩毒两月一审获刑数年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胡淋伟 郭文静)毒品犯罪居然出现了“90后”的身影!昨日,长沙市中院判决的一起贩毒案中,被告人曹芳雨还不满20岁,却贩毒达400克。

  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建将从广州毒贩手中购得的海洛因贩卖给被告人刘跃华,指使被告人曹芳雨在长沙贩卖毒品海洛因;曹芳雨在刘跃华的介绍下多次将毒品贩卖给被告人龚赛求等人。

  记者发现,曹芳雨1990年12月出生,2009年1月起,曹芳雨帮陈建贩卖海洛因——陈建每天给曹芳雨100元,曹芳雨住的地方和存毒品的地方都是陈建租的,另外每月还给曹芳雨3000元。

  2009年3月5日16时,警方在某宾馆508房抓获姜电明、龚赛求;随后在姜电明的配合下在该宾馆抓获曹芳雨、刘跃华;3月7日,公安机关在曹芳雨的配合下在沅江市草湾镇抓获陈建。

  昨日,长沙市中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跃华、龚赛求、曹芳雨、姜电明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至10万元。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