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都匀伯爵花园小区拉横幅抗议房屋套内面积“缩水”的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市民们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此类现象在都匀并不少见。此前,都匀其它小区已经有市民将房开商告上了法院。
住房套内面积缩水
伯爵小区不是第一家
2008年11月27日,都匀现代城小区部分业主发现,购买的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套内面积缩水,而公摊面积增大,小区126户业主联名向将房开商告上法院。
2009年6月,都匀市法院一审判令都匀进达房开公司分别退还126户业主的“房屋缩水”款。此后,房开公司上诉至黔南州中院。今年3月5日,黔南州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处理。
最终,这126户业主因为“房屋缩水”共获得退款48万余元。
无独有偶,今年4月15日,都匀市法院又审理了都匀“水榭花都小区”业主费某某状告房开公司“套内面积缩水、而公摊面积增大”的案件。随后,一审法院也作出判决,判令开发商“贵州中服房开公司”赔偿6000多元。
都匀13家房开商
联名上书“讨公道”
就在上述两家房开公司相继卷入“面积”官司之后,都匀伯爵花园小区的多位住户也相继将房开公司告上了法院。
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集体诉讼,都匀的房开商似乎警觉起来。近日,一封题为《法院错误判决,房开企业深陷困境》的“上访信”,分别致函州人大、州政协、州政法委以及州法院等部门。
这封由都匀13家房开商联合发出的信中称,“商品房是以建筑面积进行计算,与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是否变动没有关系”。因此,他们认为都匀市法院对“面积误差”的判决“是错误的”。
7月28日,记者了解到,都匀市法院在判决上述两起案件中是这样认定的:“双方虽然约定以建筑面积为房价计算依据,但是套内面积的减少客观上降低了商品房的实际使用率,损害了业主的权益,因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均减少,而公摊面积增大如何处理”,因此,根据有关规定,房开商应当赔偿业主套内面积缩小的损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