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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因强奸罪入狱不悔改 再次强制猥亵妇女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9:24  红网

  红网衡阳7月29日讯(通讯员 周融冰)湖南省衡南县一村民11年前因犯强奸罪被判五年,8年前又因强奸罪获刑四年,二十年的宝贵时光有一半的时间在牢狱中度过。近日,被告人唐水平又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被告人唐水平,1970年12月生,小学文化,系湖南省衡南县茅市镇梅花村农民,1989年、2002年两度涉嫌强奸犯罪被捕入狱。

  2010年3月3日17时,唐水平从本村一朋友家喝酒后回家,经过一条小路时,迎面遇见背着背包从茅市镇回家的王某,随即上前纠缠,对王进行殴打,同时压睡在王某的身上强行亲吻。

  王无奈大喊救命。住在附近的周某闻讯赶来进行劝阻。王乘机起身逃到周某家躲藏。

  唐水平心有不甘,尾随而去。追到周家后,谎称王是其老婆,并抓住王的头发,强行往外拖。王疼痛难忍,无力抵抗,便假装跟唐水平走。

  途中,王趁唐水平不注意,往自家方向跑。唐水平紧追50余米将王抓住,再次对其进行殴打。此时,途经该路段的村民龙某等人发现,王才逃离虎口。

稿源:红网 作者:周融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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