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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学人士:“海西先行”法治也应“先试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2: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7月29日电 (记者 张彩林)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正豪29日在福州举行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上表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提出了先试先行的理念,在经贸文化发展之外,法治发展也应当先试先行。

  为期二天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当日在福州揭幕,来自海峡两岸的180多名知名法学家、司法实务界人士齐聚一堂,以“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为主题展开研讨。

  廖正豪说,近两年两岸的发展非常快速,在经贸文化等方面,两岸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很多进展,但是两岸的司法合作方面“有所不足”。

  “但这也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廖正豪说,法治要先行,这次盛会对从事法律工作的同仁是一个大好的时机。大陆的多元性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可让两岸法律人士大显身手。

  廖正豪表示,闽台特殊的“五缘”关系令福建在闽台关系上有其他地区不可取代的优势,因此,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提出了先试先行的理念下,在经贸文化发展之外,在法治发展方面也应当先试先行。

  他还希望,若可行的话,在大会之外,可以配套举办一些小型的会议,继续研讨,以法律服务为中心,提出一些意见的交换、提出对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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