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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军衔调至7级与国际接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4: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时政速递

  北京消息 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昨日对外公布。《条例》将中国军队的士官分期服现役制度更改为分级服现役制度。同时,士官军衔制度也有更改,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新《条例》规定,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在士官军衔管理上,新《条例》将士官分为7个衔级,分别是一、二、三、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其中,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属于高级士官, 四级军士长、上士为中级士官,中士、下士为初级士官。

  新条例无论分级管理还是军衔调整都逐步与国际军队制度接轨。(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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