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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元豪华婚宴突然宣布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5:0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鲁哲)花14万元让婚庆公司主办婚礼,然而,新娘在婚礼前4天宣布取消婚礼。为此,婚庆公司向秦小姐索赔总价的一半即7万元违约金。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秦小姐给付婚庆公司违约金3.5万元,婚庆公司返还定金8000元的一审判决。

  2009年10月31日,秦小姐和一家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书。内容为,婚礼仪式举行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16时,总服务费金额为14万元,秦小姐支付定金8000元,定金将充当部分当日费用,若秦小姐取消预约服务,定金将不作退还。此后,双方又签订协议书约定,如秦小姐在2010年1月14日到2010年3月14日内取消婚礼,则赔偿婚礼总服务费50%的金额。

  婚礼的准备工作井井有条,不料2010年3月10日,秦小姐突然通知婚庆公司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协商终止后的后续事宜。由于协商未成,婚庆公司诉至法院,认为秦小姐取消婚礼的行为,导致公司承受重大损失,要求判令秦小姐赔偿违约金7万元。

  法院认为,秦小姐单方面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婚庆公司欲讨还违约金,并无不可,但已收取的定金应返还。同时,考虑到双方合同毕竟没有实际履行,且婚庆公司也未能提供因秦小姐违约行为而给其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故对秦小姐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予以采信,并酌情调整违约金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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