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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异地就医可委托报销”添两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5: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哲)8月1日起,上海、贵阳两地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委托报销;9月1日起,上海、青海两地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委托报销。记者昨天从市人保局获悉,近日上海市医保部门已分别与青海省、贵阳市两地医保部门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议。

  异地就医委托报销办法是在两地医保经办机构互设报销服务窗口,通过两地计算机联网方式,为对方城市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当地的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比较原来自付现金后回参保地报销的办法,此举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目前,上海已经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

  参保人员如需详细了解情况,可致电上海市医疗保险咨询服务中心电话962218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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