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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穿法袍上访被免续:院方回应称免职于法有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5:58  国际在线

  

法官穿法袍上访被免续:院方回应称免职于法有据

  穿法袍“上访”法官被免职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文,免除了身穿法官服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上访”法官冯缤的助理审判员职务。

  这一纸决定书随即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网络评论如潮。有人甚至称孝感中院“打击报复”。7月28日,该院常务副院长魏俊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这种说法首度进行回应。而冯缤本人对其中的关键事实则另有一番说法。

  争议一:为什么被免职

  被免职后,冯缤此前曾经向媒体表示,“孝中法任(2010)3号”文件显示,免除其助理审判员职务的决定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经孝感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作出的。冯缤认为法官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不能穿着法官服上访。而且,免职文件也没有写明他到底触犯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哪一条。因此,“孝感中院的处理决定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

  但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冯缤清楚地表示,他被“免职”的原因,一是说他在劳动局上访时打人了,二是说他打伤了孝感中院院长占云发。

  冯缤告诉记者,他的确曾经到劳动局去上访,结果是他被人家打成了轻伤。但是孝感中院政治部和纪检部门去劳动局了解情况时,劳动局竟然说是他打了别人。“所以后来公安局出面调解,我一直没同意。”

  “我们不存在打击报复。”魏俊生对记者说,准确地说法院免去的是冯缤的“职称”而不是“职务”,他本来也没有职务(编者注:按照法官法,助理审判员属于法官职务)。“至于免去这个职称,我们有法律依据。”

  魏俊生表示,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去年10月30日,在干警食堂里,冯缤拿一米多长的大勺子把我们院长打成了轻微伤,为此还被拘留了10天。当时在场的有30多个目击证人,法医也有鉴定。”

  “另外,法官有其行为规则,不能为近亲属当代理人,可他却为自己的妻子当代理人。”魏俊生有些激动地说,“对待这样的人,如果我们还不处分,一个单位怎么管人?”

  当记者追问这些情况早就出现,为什么到现在才处理冯缤时,魏俊生表示:“我们一直在对他进行教育、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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