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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实行“一票否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7:14  山西新闻网

  临汾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部署“防火墙”工程建设

  本刊讯(李 军)7月23日,临汾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印发了 《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对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进行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临汾市政府在实施意见中提出,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出成效”的工作要求,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 “四项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 “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该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四项责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一签订责任书,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要求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督导,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年终考评不达标的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取消其消防安全示范乡村 (社区)、“平安建设”等相关评优评先资格。

  该意见还强调从今年起,临汾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连续三年对各地各部门构筑 “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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