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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集束弹公约8月1日将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9:45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朱盈库报道,据台湾“中央社”7月29日报道,国际红十字会(ICRC)今天表示,《集束弹药公约》(Convention on Cluster Munitions)2010年8月1日生效,将为这类武器数十年来所造成的苦难划上句号。这项公约禁止使用、生产、储存和转移集束弹,下月1日起将开始对已经批准的30个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际红十字会引用该组织主席凯伦伯格(Jakob Kellenberger)的话说,“这个国际人道法律的新工具明确禁止并鄙夷使用集束弹,这是反对使用集束弹的一道里程碑,能中止数十年来其为人们造成的苦难。我们借此机会呼吁公约所有签署国,立即开始付诸实施。同时我们希望,公约生效后,也能对非签署国产生影响。”

  该组织说,为执行公约,必须调动资源以清理受集束弹危害的地区,销毁储存的弹药,并为生活上受集束弹之害者提供协助,同时各国内部还须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凯伦伯格说:“公约在挪威奥斯陆签署仅21个月后即开始生效,显示了各签署国对着手处理这些武器所造成人道问题的强烈投入与集体意志。”

  公约的各签署国将于11月8─12日在老挝首都万象开会,届时将提出执行公约的行动计划,并敲定程序以定期监督进展状况。

  据悉,集束炸弹是一种通过扩大杀伤面积来提高杀伤效能的航空子母炸弹。通常是从飞机上投掷或从炮弹中发射,这种炸弹能在空中爆炸,并散射数以百计的小炸弹,每个长度约8厘米大小。子炸弹在碰击地面目标时爆炸。较先进的双用途集束炸弹,其子炸弹不仅有击穿125毫米装甲的破坏力,而且爆炸后形成的碎片可以在足球场大小的范围内产生巨大的杀伤力。落地后未爆炸的小炸弹,无疑成为当地的安全隐患。此外,有的集束炸弹还具有燃烧功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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