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与莲同行

  雍正朝我国最大的类书《古今图书集成》中《方舆汇编·职方典·宝庆府古迹考之一》记载:“爱莲池,宋周濂溪先生观莲处,在邵著《爱莲说》。”他赞美说:“莲,花之君子者也。”并在文章结尾感叹:“莲之爱,同予者何人?”似乎有悠悠千载,知音难觅之憾。

  濂溪先生之所以赞美莲,是因为莲有着与群花不同的品格,即所谓“君子之风”。我认为,他的文章虽然很短,但对于“君子风格”却表达得十分清晰透彻。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处于污秽的环境之中,却不沾染一点,而且从“淤泥”中提炼、摄取养分,滋养自身,使自己成长壮大,清丽脱俗。此时,洗濯清波,庄重而不妖冶。这正是我们检察干警的品格。我们经常与贪腐打交道,亦可谓出“淤泥”也,但却拒腐蚀、永不沾,不染一丝贪腐的微尘,反而以贪腐为镜,警惕自身,始终保持正直、纯洁的品性。而这种正直、纯洁,绝不是为了表现自己,“妖”而自喜,而是一个人民检察干警先正己后正人的修身自觉。这不正与莲之清丽无二吗?

  因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所以“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莲因其品格高尚,所以影响深远,清香四溢。一个人民检察官,一心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案,人民是会把你记在心里的,你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就是“亭亭净植”。至于那些心怀不轨,想窥视利用你的不法分子,他可以接近你,但却不敢亵渎、玩弄你,正所谓,“苍蝇不会找没缝的鸡蛋下蛆”。你自身正,觊觎者自然不敢打你的主意,你自身不正,他人当然“可亵玩焉”。而被“亵玩”的结果,初则是“枝蔓”横生,与不法者牵扯不断,继则是变“妖”,最后成为一滩“淤泥”。这种结果是我们党和人民,也是我们检察干警自己,不愿意看到和不能容忍的。

  周先生赞美莲花的“君子之风”,是对封建士大夫中“小人之行”的一种抗击,一种鞭挞。这种观念,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赞扬。所以,文章虽短,却流传千古,脍炙人口。宋嘉定三年(公元1210年),知州傅伯菘修濂溪堂,疏通爱莲池,于池上建多拱石桥,桥头构架一六角阁楼,题名“君子”,取莲为“花中君子”之义。清乾隆年间书法家、御史钱南园撷取理学家名言撰联悬于亭上:“人同心,心同理,数语遂成定说;美斯爱,爱斯传,千年犹见高风”。可惜斯池斯莲斯亭斯联,今已不见。也无妨,在人民当家、国家昌盛的当代,我觉得,我们检察干警可以而且应该大声地回答周先生:“莲之爱,同君者检察干警是也。”不知此声音,是否可以穿越历史的风尘,达于周先生的智听?又不知,周先生听到之后,是否欣然而有喜色?但不管周先生听到与否,我们每个检察干警都要用我们的行动写就属于我们自己的“爱莲说”,立德修身,得君子之风;履职待人,与莲(廉)同行。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