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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假证泛滥须加大惩处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3: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左右

  “ 办假证,诚信、保真!先办证后付款”……在城市的天桥下、电线杆、墙壁街头很容易看见各色办证的小广告,假证贩子居然打出了“诚信”的招牌,让人啼笑皆非。(7月28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制造贩卖假证的假证贩子十分猖獗。从查获大量假证的案例来看,上至国家部委,下至省市县公安、教育、城建、土地等行政机关,假记者证、学位证、毕业证、出生证、离婚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应有尽有,什么假证都敢做,令人触目惊心。

  制售假证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存在大量“需求”。各种证书在社会求职等诸方面是块“敲门砖”,这也是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更可怕的是,假证件有着鲜明的权力、身份、法律等政治色彩。一个假证件,它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一个假文凭,能使只有小学水平的人,一下变成北大、清华的硕士生。假证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危及了社会公平、正义,像一颗危害社会的大“毒瘤”。

  遏制假证泛滥,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制售假证的人和持有使用假证的人,都是假证的受益者。只惩罚假证的制售者,不惩罚持有、使用假证者,也有失公平。要杜绝持假证行为,除了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者外,也应对持假、用假证者给予相应的制裁和惩罚措施。

  据说,加拿大处理制售和使用假证者,最高刑罚被判刑长达14年。相比而言,我们制造、销售、使用假证者处罚较轻。 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 日以上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对制假、售假和持假使用证者明显缺乏震慑力。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假证的泛滥,得先从立法上做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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