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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赡养老母七旬阿婆拣剩饭维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庞晓茗)她有5个子女,77岁的潘玉兰本该过着含饴弄孙,乐享天伦的日子,但是这一幕却只能在梦中出现,两次与子女的对簿公堂让她心力交瘁,子女摔落的电饭煲还放在眼前,她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小巴掌晒干的剩饭放到锅里,锅没碎,但心碎了……昨日,潘玉兰边诉说边抽泣着。

  七旬老太拣冷饭度日

  月桂二路10号3楼的约60平方米的房子,是潘玉兰独守12年的家。3个房间,有一间是上了锁,里面铺满尘,整齐地放着碗碟等餐具,潘玉兰说,这是为二儿子阿正(化名)保留的,虽然他已经很少回来;有一间房间堆放着常人看上去是垃圾,但潘玉兰却当作珍宝的物品,大小不一的塑料瓶,晒干的剩饭,面饼的碎片……

  为了省钱,潘玉兰家中的电灯几乎不开,晚上九点,她就早早入睡了。水龙头没有拧紧,让一滴滴的水珠滴入水池,她认为这样蓄水能省钱。

  追赡养费两次对簿公堂

  据了解,潘玉兰今年77岁,是清远人,与第一任老公育有两个儿子,大仔阿桂(化名),二仔阿正(化名)。第一任丈夫死后,1958年她再婚,嫁了三水的第二任老公阿泉(化名),后来生了一男两女,分别是三仔阿信(化名)、四女阿霭(化名)、五女阿瑞(化名)。由于家庭琐事导致日渐争吵,她与阿泉的婚姻持续了40年后,在1998年离了婚。本来有房有儿女的她应该不用担忧生活问题,可是房产的分配争议以及赡养义务的不兑现,她两次跟子女对簿公堂。

  潘玉兰说,虽然法院已经判决各子女需承担赡养义务,四人每月共拿出700元作赡养费,但他们支付的费用却拖着不给。在潘玉兰保存的一张小纸条中记录着她与子女的财务往来:2007年,3700元;2008年,2350元。2009年900元,“今年1~7月,他们一共给了我3300元,但由于身体体弱多病,又要支付庞大的医药费,根本不足以维生。”

  居委会:

  子女给赡养费确很拖拉

  潘玉兰所言是真是假?月桂社区居委会调解员韩小姐告诉记者,2009年潘玉兰起诉四个子女后,子女其实一直在给赡养费。

  但韩小姐坦承,在2009年前,几个子女给赡养费确实很拖拉,“因为1998年潘玉兰离婚时,分了一笔钱,可能几个孩子以为母亲手中还有钱,是故意叫苦,所以给钱就没什么时间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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