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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将开展 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4:2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冷冷 实习生 吴银清

  本报讯 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部位或场所,将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即日起到10月30日,丰泽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治理范围包括全区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据悉,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丰泽辖区建筑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

  在惩戒措施方面,对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的,或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将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对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将责令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且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有关部门将对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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