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子,有两样最重要,一个是钱,一个是地。我省对这两方面均出台了政策支持。其中,各地将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市、县人民政府将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
我省还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A6、A7撰稿 记者鞠鹏(时报青岛7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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