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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赴港游 最多只能带19根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4:47  海峡都市报

  违规最高罚款百万及监禁2年

  N中广

  本报讯 香港近日出台新措施,从8月1日开始,旅客只能携带19支香烟或1支雪茄入境香港。

  香港海关发言人说,入境旅客如携带超过以上数量的烟草产品入境,应使用红色通道向海关人员申报,违反规定可被检控,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海关发言人27日表示,根据《2010年应课税品(豁免数量)(修订)公告》,年满十八岁的入境旅客,只可携带不超过下列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19支香烟;或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或25克其他制成烟草。

  发言人说:“入境旅客如携带超过以上豁免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本港,应使用红色通道向海关人员申报,违反有关规定可被检控。”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入境旅客如管有超逾豁免数量的应课税品而不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或作出虚假、不完整的申报,即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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