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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开放式小区试水“准物业化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4:56  舜网-济南时报

  

市中开放式小区试水“准物业化管理”
昨日,居民在整治一新的七里山北村小区休憩纳凉。 记者吕传泉 摄

  如何打破开放式小区“整治—回潮”的怪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效后续管理?记者昨天从七里山北村整治交接验收会上获悉,即日起,市中区计划对辖区内开放式老旧小区陆续推行“准物业化管理”。这种由政府主导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数字城管“三位一体”的小区管理新模式有望破解该难题。

  ■10个老小区今年10月全部换新颜

  市中区城乡建设委负责人介绍,与新式商品住宅小区相比,老旧小区大都建设年代较早,普遍存在规划设计标准较低、道路失修、设施不全、占道经营泛滥等问题。对此,今年市中区投资3000余万元进行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今年4月起,市中区陆续整治开放式居民小区10个,包括舜玉北区、舜玉南区、玉函南区、玉函北区、七里山南区、七里山北区、乐山小区、岔路街小区、郎茂山小区、王官庄小区,共740幢房屋,整治面积6.7平方公里,惠及居民15万人。根据整治方案,这些开放式小区将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质量好、路面平、无积水。同时,道路更新范围涉及的老化污水管道将同步更换,排水管网改造将同步更新。截至目前,七里山北区、岔路街小区、玉函南区3个小区已整治完工,交接工作将陆续开展。预计到今年10月份,这10个小区将全部整治完工。

  ■“准物业化管理”是什么样

  小区漂亮有序了,今后如何维护整治成果成了最棘手的课题。市中区城乡建设委与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调研磋商后认为,开放式老小区不具备纯物业式管理的条件,可尝试推行由政府主导的“准物业化管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在列的10个开放式小区在整治完工后都将增加一个“交接仪式”,对整治后的管理工作进行分工。根据管理规划,各街道办事处将组建由城管科、社区居委会、执法中队、环卫所、居民代表等组成的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对整治后的老居民小区实施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责任划定为小区提供设施维护和技术指导;城管局数字中心对街道办事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对办事处进行奖惩。其中,街道办事处为各项设施日常管理及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城管等职能部门将向街道办事处移交小区相关设施的管理权。按照责任划分,花坛、围墙、健身器械等保修期限为2年,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由区城乡建设委牵头协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修缮,但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设施损坏,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修缮。

  据悉,这种“三位一体”的“准物业化管理”将首先在七里山北村、岔路街小区、玉函南区3个小区进行试点,逐步在全区开放式老旧小区推广。

  ■“准物业化管理”也有待解的难题

  作为一种新事物,“准物业化管理”也面临待解的难题。

  由城管科、居委会等组成的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的成立,对开放式老小区来说,犹如有了一个“龙头”。与职能部门相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这个“龙头”迅速、有效地得到解决,弥补了往日遇事“连人都找不到、更别提解决的尴尬”。但相对于纯物业管理小区,这个“龙头”却不是“全包”性质的,老小区的一些具体事务管理仍存在空白点。突出表现在资金方面。比如,小区安全需要有人巡逻,巡逻费怎么办?花坛绿地需要有人维护,费用从哪里出?人员如何安排?另外,小区停车位有限,占用公共用地的车主们是否应缴纳一定的停车费?

  对此,市中区人大代表、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孙振华提出,可通过召开社区联席会议,召集居民代表为小区管理出谋划策。

  (记者范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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