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旭兵)保护港澳台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7月29日,省高院出台“十项措施”,并邀请在豫的港澳台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大家对“十项措施”以及对全省法院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省高院“十项措施”,今后全省对涉港澳台企业案件将简化程序和手续,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同时加强诉讼调解,加强与省台办、省港澳办、台资企业协会等部门的联系,聘请有关人士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与省贸促会联手搭建涉港澳台企业商事案件委托调解中心。
为方便企业诉讼,省高院将在全省现有郑州、洛阳、新乡、漯河四个中级法院和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具有审理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础上,扩大具有审理涉外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范围,同时实行仲裁案件的集中管辖;建立港澳台企业联络员制度,法院涉外审判部门发放港澳台企业爱心联系卡,拓宽法院与港澳台企业联络的渠道。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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