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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拟增加公示环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6:26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丁荡新 实习生黄翠珊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第二次保障房复审时间延长,目前尚在区级主管部门审核,该环节增加了联合区工商部门审查等审查手段。据透露,此次复审还拟增加公示环节。

  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区级主管部门的复审时间调整了,有所延长,但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要看工作的进展情况再定终审的时间。据其介绍,本次保障房初审公示发现了不少问题后,初审的时间随即延长了;转到区级建设局时,一些工作做得很细,因此复审也就推延了。

  据了解,我市保障性住房此前采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模式,即街道办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并先后在社区和全市两次公示。但在今年4月初审公示时爆出众多乱象后,在舆论强烈关注下,此次保障房申请的审查形式有所改变。而区级主管部门增加了一些审查的方式,如联合区工商部门对保障房申请者进行审查。这在之前只有在终审时候才会有。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初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引起了该局重视,这次要尽量完善,尤其是制定一些预先防范的措施,把可能有的漏洞堵住,目前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今年7月1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正式实施。据了解,市住建局目前正在进行一些配套政策的制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街道办初审后,主管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初审通过者进行了社区和网上公示。本次初步计划对保障性住房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范围目前还没具体研究,但应该不会比街道办初审后公示的范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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