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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沉淀资金收益被谁吞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7:46  深圳晚报

  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对购物卡发行商家,还是网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其盈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储值卡或支付工具所带来的大量沉淀资金利息,二是预付款的投资收益,三是签约用卡商户给的销售额返点。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警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资金吸储并形成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

  “核心问题是客户预付款,即巨额‘沉淀资金’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说。第三方支付机构均为先交费后消费,形成大量沉淀资金,并且是无息获得。即使只存放银行,也可获得不菲收入。如果用于投资,收益可能更大;但如果投资失败,商户和消费者将蒙受很大损失。

  支付宝公司公关总监陈亮告诉记者,支付宝一直将“沉淀资金”托管于工商银行,从未挪用。所有利息,支付宝一直以应付账款的形式存放于银行,将在国家政策明确后作出最终处理。

  “沉淀资金”如何处理,除支付宝外鲜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开披露。 央行新规指出,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沉淀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但产生的利息归谁仍不明晰,应出台监管细则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卡的支付风险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在上海,2005年因美亚21世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其发行的美亚卡、万胜卡自此无法消费,估算金额至少价值上亿元。上海商业信息中心主任齐晓斋建议,对于发行储值卡的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支付一定比例的押金防范风险,一旦企业因经营风险出现问题,可以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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