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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交通违法9月起可在本地处理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通讯员 海燕)记者昨日从全省公安交通工作调度会暨“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在9月30日前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交通违法本地接受处理。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交警部门将继续推动销售商代办车辆登记业务,即今后将大量实行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市民购车后即可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交警车辆管理部门采取事后审核、归档核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到今年年底,市州50%以上的国产小型汽车和县市50%以上的摩托车登记业务将由销售商代办。

  同时,我省将大力推进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工作,解决群众接受违法处理难的问题。会议要求,9月30日前,将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交通违法本地接受处理和缴纳罚款,同时,抓紧在省际公路交界处建设交通违法处理站。其中,高速公路第一批将建设6个省际交通违法处理站。

  此外,交警部门将前移车驾管服务阵地,年底以前,在各地级市和50%以上的县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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