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全省实施新规
酒驾醉驾,交强险最高上浮60%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保监局获悉,省公安厅与贵州保监局近日联合下发了《贵州省实行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实施办法(试行)》,定于8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办法规定,酒后驾驶将分为酒驾与醉驾,对上一保单年度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上浮15%;对上一保单年度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上浮30%,两项累计上浮不超过60%。
车辆所有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保险公司将查询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记录,并根据记录情况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费率上浮。车辆所有人对酒后记录有异议的,应先保险,然后根据保险公司的告知单向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申请查询和处理。
对酒后驾驶记录不准确的,由采集信息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归还差额。
本报记者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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